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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恩·麦克尤恩曾写道:“有了家,为什么还要去其他地方呢?除了回家之外,做其他事不就是在浪费时日吗?”家是一个复杂的字眼,他让人安心,又给人负担。它承载着一种微妙的情感,既温情又悲伤。因为对成年人来说,想家的心中常有一个远游的梦,回家的背后又必然隐藏着离家的阴影。
和父母一起吃顿热腾腾的晚饭,聊聊旧日往事,谈谈邻里趣闻。这充满烟火气的画面有多温馨,身在其中的时刻也许无法体会,往往要等到离家后,回忆时,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才看得清。
“恐怖伊恩”麦克尤恩摘掉恐怖面具,借《时间中的孩子》显露温情一面,在以下文摘中,他便描绘了这样一个看似平淡却蕴含深情的晚餐场景,用娓娓道来的叙述触碰最柔软的内心深处。它写给儿童心里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也写给成年人心里那个遁入遗忘之乡的儿童。
by小编
文
伊恩·麦克尤恩
晚餐前,斯蒂芬一个人在屋内待了一两分钟。父亲去厨房帮忙了。这个房间从屋子的后门一直延伸到前门,一头是餐桌,另一头是三件套的沙发。这儿是父母最后的家园,也是他们能依着自己的品位布置的第一套房子。到处都是他们从前被派往各地时搜集的物品,他们把这些东西放在了盒子里,一放就是好多年,“等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再说”,他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这句话。
拴着皮绳的烟灰缸被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棕榈树的剪影和北非黄铜罐子也在。餐具柜上摆着母亲收藏的水晶和雕花玻璃动物模型,栩栩如生,棱角尖利,沉甸甸的。他用手掌托起一只老鼠,它的眼睛是两颗珠子,脸上伸出尼龙胡须。
餐桌上放着葡萄酒杯,长长的杯柄呈绿色。他以前常把它们想象成戴着长手套的女士。餐具垫上绣着皇家空军的标志,咖啡匙上则印有斯蒂芬去过的各个城镇的徽饰,温哥华、安卡拉、华沙。奇怪的是,整个过去竟能如此轻易地嵌入一间屋子里,摆放得不伦不类,却又被一丝丝熟悉的、并不代表特定日期的气息束紧:薰衣草漆的气味、烟味、香皂味、烤肉味。在这些物品、这种特殊香气的环绕中,他的决定,以及他要提出的那些问题的重要性,他都已经开始遗忘。
他有问题要提,有一些话题想聊,但喝了三听啤酒后,他感到浑身舒坦、晕晕乎乎,再说他也已饥肠辘辘,此刻,母亲正将一碗碗盖着盖子的蔬菜从上菜口递出来,准备将它们放到电炉上热;父亲拿来一瓶家酿红酒,是用特制的工具花了四周酿出来的,他正往玻璃杯里斟酒,如往常一样,让杯中红酒的液面呈新月形;他们把第一道菜端了上来,每一片西瓜都是鲜红色。他心怀感激地坐了下来,等父母也落座后,三人举起酒杯,母亲说:“儿子,欢迎回家!”
斯蒂芬看着父母的面庞,时光在其上留下的痕迹远不及凯特失踪事件带来的摧残。现在他们已很少提及凯特了,也是因此,二十分钟前父亲的话才令他惊讶。唯一的孙女失踪,让他父亲在两个月内白了头发,母亲眼窝深陷,眼周长满皱纹。他们的退休生活都是围绕着孙女计划的,对凯特来说,这间房间就像天堂,到处都是不得触碰的物品。
她能独自待上半个小时,下巴支在餐具柜上,给玻璃动物们配音,沉浸于它们令人费解的对话中。除了身体上的痕迹,斯蒂芬看不到父母流露出任何悲伤。他们不想增添他的压力。他们有一些共识,正是这些共识将三人凝聚在一起,他们还无法一起为凯特哀伤,而像父亲先前那样说出凯特的名字,则是打破了一个心照不宣的规则。
直到吃完饭,斯蒂芬才设法提起了自行车的话题。他说他有一段记忆,但不太确定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他描述了儿童座椅、通往大海的小径、卵石堤岸,还有堤岸另一侧雷鸣般的响声。父亲反抗似的摇着头,面对无法挽回的往昔,他常是这种态度。但刘易斯太太很快就想起来了。
“那地方叫老罗姆尼,在肯特郡。我们在那儿待过一个礼拜,”她碰了碰丈夫的前臂,“你不记得了吗?我们从斯坦那儿借回了自行车。那些车都很旧了。我们在那儿住了一个礼拜,没一天不下雨的。”
“我这辈子从来就没去过老罗姆尼。”斯蒂芬的父亲说,但他有些迟疑,等着别人来反驳他。
“那时你正在上一门课,中间有一星期的假。我们住在一家小旅馆里,那儿提供早餐,我现在想不起它叫什么名字,但那儿很漂亮,也很干净。”
“你们把自行车借了回来。”斯蒂芬说。
“没错。那两辆自行车我们骑了很多年了,买来的时候是新的,后来,我们要驻扎到国外去,就把它们给了斯坦舅舅。”
这次,父亲不再模棱两可。“我们什么样的自行车都骑过,就是没骑过新的。不可能买得起,那时候不可能。”
“好吧,我告诉你,我们确实买了新的,是分期付款买的,后来给了斯坦,去老罗姆尼的时候,又借了回来。”
他对自行车的记忆很确切,所以对老罗姆尼一事坚决否认。“从来就没去过那儿附近。就连周围都没去过。”
母亲为了掩藏恼怒之色,站起来收拾餐盘。她压低嗓音生气地说:“你啊,连自己喜欢什么都会忘。”
刘易斯先生正在倒酒,向斯蒂芬做了个搞笑的表情,意思是快瞅瞅,看我现在给自己惹的麻烦。
喝咖啡时,气氛又轻易地恢复了融洽,这时,他们说起了某个长辈的葬礼,这位长辈上星期葬在了温布尔顿的公墓里。斯蒂芬的母亲在说这事的时候,一度说不下去,抹起了眼泪。葬礼中,死者的一名曾孙把一只泰迪熊扔进了坟墓,泰迪熊就躺在棺材上睁着独眼仰头凝望着送葬者。那孩子的行为引起了大骚动,盖过了牧师低沉的布道声。人群中传来了扑哧扑哧的笑声,丧亲者那家人则怒气冲冲地瞪了过去。没人想爬下去把那玩具取回来,于是,它就和死者一起落葬了。
“还比死者收到了更多哀悼。”斯蒂芬的父亲之前听过这故事,就咧嘴笑着说。
他们仨准备洗碗,这项工作遵循的是惯有的流程。斯蒂芬和父亲收拾餐桌时,母亲先去厨房水槽洗碗。等到母亲洗出许多餐盘,需要有人把它们擦干时,斯蒂芬就去厨房做帮手。父亲收拾完桌面,擦干净,然后也到厨房帮忙擦碗并放回原位。之后,刘易斯太太总是把男人们从厨房里赶出去,好由她自己来洗净烘焙盘和烤盘。
整个进程中包含了舞蹈、仪式和军事演习的元素。斯蒂芬正处在一团乱麻似的生活中,因此觉得这个过程让人心情舒坦,尽管以前洗碗总让他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在第二阶段中,父亲正干劲十足地擦拭着餐桌,这时就只有斯蒂芬和母亲待在厨房里,他又问起了自行车的事。他们是什么时候买的自行车?
她并不好奇他为什么想知道这事。她戴着手套,在泡沫水中握着双手,歪着脑袋想了会儿。“在你出生前。在我们还没结婚的时候,因为我们曾经骑车出去幽会。车子很漂亮,车身是黑色的,上面刻着金色文字,挺沉的。”
“你知不知道肯特郡奥特福德附近有个叫‘钟’的酒馆?”
她摇了摇头。“是在老罗姆尼附近吗?”她问,这时,刘易斯先生走进厨房。斯蒂芬强忍着冲动没再多问,他不希望这个夜晚过得不安稳,再小的纷争也不想引起。
等到餐具全部洗净放好后,他们坐下来聊天,一直聊到他需要去赶最后一班火车的时候。他们来到前门的台阶处,在温暖的空气中道别。一阵熟悉的悲伤又涌上了父母心头,他们说的都是些开心的话,声音却很低沉。
他心想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他要再次离家,三十年来,他无数次离家,每次都不知不觉地和第一次大同小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要独自离家,身边没有妻女陪伴,没有儿媳和孙女随行。无论何种原因,都是不会被说破的。
和往常一样,他们一直在房屋前的小路上挥着手,直至儿子没入昏黄的暮色之中,他们就这么挥手,放下,再挥手,一如那次在沙漠中的飞机跑道上的情形。直到街道稍稍转弯,他彻底从他们的视野中消失为止。仿佛他们想亲眼确认他不会改变主意,转身回家。
本文摘自麦克尤恩《时间中的孩子》全新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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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中的孩子》
[英]伊恩·麦克尤恩著
张竝译
成年人只是一种角色扮演,我们都是时间中的孩子。遗失女儿的童书作家执着地在别的孩子身上寻找女儿的幻影,任意一个五岁的孩子都能让她的存在变得有血有肉。只有这样,才能维系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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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本期编辑: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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