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卡拉

瞎咪国际法庭的法官被抓了联合国人员

发布时间:2017/12/4 16:06:10   点击数:

据称年是世界走向「反乌托邦」的新起点,英国作家乔治·奥韦尔(GeorgeOrwell)于年出版的《一九八四》竟也默默地再度回到亚马逊书店的十大卖座排行之列。种种极权之势席卷各国、延烧国际,本文不谈众矢之的的川普主义及其右翼联机,而将聚焦在阿卡法官的拘禁事件。

事实上,去年政变失败后,土耳其宣布戒严,正义发展党(AKP)主持的政府随即发动大规模彻查与「清理门户」的行动,无论军公教、学术、传媒等具有公共影响力的领域无一幸免,已超过数万人被当局停职、开除、拘捕,甚至遭到酷刑。奖学金被撤销、研究计划遭中断的消息也时有所闻。

当整个土耳其弥漫着一股寒蝉效应、草木皆兵的氛围时,许多法官、学者和记者都受到严密监控,这其中就包括一名叫作艾丁·塞法·阿卡的法官(JudgeAydinSefaAkay)。去年9月21日,土耳其政府以涉嫌参与七月政变(未遂)为名逮捕了他,而他是审理卢旺达战争罪行案件的法官之一。

艾丁·塞法·阿卡法官

日前,土耳其政府禁止探监,而他的被捕导致战争罪行等上诉案无法开庭而被迫中止。由于这等于是公然侵害了阿卡法官身为联合国公务员应享有的外交豁免权,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机制主席狄奥多·梅龙(TheodorMeron)透过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已经要求安卡拉当局立即释放(阿卡)」。

迄今为止,对于国际刑事法庭机制(MechanismforInternationalCriminalTribunals)以各种形式进行的沟通,都未得到土耳其任何回复,成了世界上第一起联合国外交豁免权受到国家政府直接挑战的事例。从这起拘捕案,本文想简单介绍两件事:其一是接续两特别法庭的「国际刑事法庭机制」,其二是联合国人员的外交豁免权。

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机制

国际刑事法庭机制的正式名称是「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InternationalResidualMechanismforCriminalTribunals);顾名思义就是接手完成前南斯拉夫与卢旺达特别法庭未完成的案件,是于年12月22日依联合国安理会第号决议所设置的(关于安理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主要理由是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R)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将因安理会的授权到期,而(将)分别于及年底关闭。此外,这两个特别法庭每年耗费的人事、行政预算实在太高,于是在所有初审案件几乎都完成了之后,安理会决定精简它们(关于特别法庭,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依决议第4段,余留机制依法应承继两特别法庭的「管辖权、权利和义务及基本职能」,而阿卡法官就是在这个框架中接受指派的,以担任卢旺达法庭余留机制的法官。这项机制被认为与「恢复和平、重建法治」直接有关,而关于安理会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5条的规定,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都须接受并遵守。

目前,阿卡法官在余留机制中负责的是前卢旺达规划部部长奥古斯汀·尼格拉博德瓦尔(AugustinNgirabatware)上诉案件的审理。尼格拉博德瓦尔因「直接且公开煽动实施种族灭绝,以及煽动、协助和唆使种族灭绝罪」被判处三十年监禁;他于年7月8日时提出上诉,但由于阿卡法官遭拘禁,诉讼程序被迫中止。

联合国人员的外交豁免权

当时安理会在通过第号决议时,土耳其也是成员国之一,其一并通过的《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规约》(StatuteoftheInternationalResidualMechanismforCriminalTribunals)第29条就明订了余留机制之档案、司法人员、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外交豁免权,如第2项所规定:

“主席、检察官和书记官长应享有按照国际法给予外交使节的特权与豁免、减免与便利。余留机制的法官在执行机制公务时,应享有相同的特权与豁免、减免与便利。ThePresident,theProsecutorandtheRegistrarshallenjoytheprivilegesandimmunities,exemptionsandfacilitiesaccordedtodiplomaticenvoys,inaccordancewithinternationallaw.ThejudgesoftheMechanismshallenjoythesameprivilegesandimmunities,exemptionsandfacilitieswhenengagedonthebusinessoftheMechanism.”

这份规约重申了年的《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ConventiononthePrivilegesandImmunitiesoftheUnitedNations),而该公约是基于《联合国宪章》第条第2项的规定,「联合国会员国之代表及本组织之职员,应享有关于联合国职务所需的特权及豁免权」,以确保行使职权时不受妨害和干扰。RepresentativesoftheMembersoftheUnitedNationsandofficialsoftheOrganizationshallsimilarlyenjoysuchprivilegesandimmunitiesasarenecessaryfortheindependentexerciseoftheirfunctionsinconnexionwiththeOrganization.

顺带一提,后来联合国大会在年又通过了《联合国专门机构特权与豁免公约》(ConventiononPrivilegesandImmunitiesoftheSpecializedAgencies),因此类似的特权和豁免权也延伸至其他的国际组织中,不仅包括专门机构,也及于联合国「相关组织」(如果搞不清楚这些组织的关系和法律地位的,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总之,阿卡法官的拘留案,既未公开程序也不允许探监,因此余留机制的办公室才会急的跳脚,而要求安卡拉当局最迟得在年2月14日前释放阿卡法官,以便回任继续完成尼格拉博德瓦尔案的审讯,否则这也会侵害到被告「接受公平且不延迟审判」的权利,更会伤害了国际法治的独立与威信。

结论“除了你脑壳里的几个立方厘米以外,没有东西是属于你自己的。Nothingwasyourownexceptthefewcubiccentimetresinsideyourskull.”

事实上这个新闻中,更能深入讨论的议题是「国家安全」与「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围绕在《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第1项所规定的:紧急狀态下且危及国本时,国家得在「必要限度内…减免履行(derogating)其依本公约所负之义务」。然而,要正当化这种措施时,仍有两大限制:

(一)不得抵触其依国际法所负之其他义务!

(二)生命不受剥夺、免于酷刑、免于奴役、不因契约不履行而遭监禁、罪刑法定、被法律承认为「人」,以及思想、良知及宗教自由等权利,不因危急状态而减少。

在这波大规模的清算行动中,媒体从业人员、大学教授和知识分子也未能逃过这场镇压运动。已有许多批评声浪,认为当局根本是在利用这起「未遂」的政变清除异己,让反对派彻底失声、架空议会、建立总统独大的政体。这是否听来熟悉?好像每天的国际新闻中总能读到几篇类似的消息:让我们好好利用「仇恨致死的自由」。Todiehatingthem,thatwasfreedom.

「思想罪不会带来死亡,思想罪本身就是死亡」,[note]Thoughtcrimedoesnotentaildeath,thoughtcrimeISdeath.奥韦尔在《一九八四》里这么写着。即便当代各国宪法、国际人权法典(InternationalBillofHumanRights)无不以「自由与否」作为个人尊严与基本生存的内核,但关于自由的内涵──无论意识、思想、行动──我们仍旧理解太少;于此,法治似乎只是抵抗「反乌托邦」的最后一道防线了。

作者介绍

李柏翰

“Alearnerofinternationallaw,humanrights,socialmovement,globalhealth,andqueerstudies:从事孤冷的烟酒生涯,阅读是一种创造,写作是一种想象”。现就读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ofSussex)攻读博士,曾获年Jessup台湾区区域赛第一名、最佳诉状、杰出辩手、Jessup国际赛HardyC.DillardCompetition诉状奖世界第二名。

本文于6月22日发表于台湾“法律白话文运动”栏目,阅读原文可戳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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