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时人们对印度的确切地理位置和情况有很多看似矛盾的传说,但有一点几乎成为通行成语,就是印度是个出产珍贵物产的地方。古罗马两大诗人维吉尔和贺拉修都负有一个宣传国家意识形态的职责,所以印度和其他外国成为罗马地缘战略的一部分,是一点也不令人吃惊的。
贺拉修(QuintusHoratiusFlaccus,公元前65年12月8日—前8年11月27日)是古罗马时代与维吉尔并列的大诗人,二人都生活在罗马历史上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也就是共和晚期和帝政初期至尊(Augustus)屋大维统治时期。在这个时代罗马已然是统治了环地中海广大地区、地跨欧亚非三大陆的大帝国,它与其疆域之外的其他文明和国家也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今天我们要探讨的就是从罗马人的角度看印度,而且专门是从贺拉修这位诗人的作品中来考察。
在我们开始考察之前,让我先介绍一下当时罗马世界的人们对印度了解的一般状况。
土耳其安卡拉存《功勋碑》遗迹
至尊时代对印度的了解
关于至尊时代与印度的联系,我们有一个重要的史料叫《至尊功勋碑》(ResgestaediviAugusti),这是至尊晚年撰写的回顾其一生成就的自述,后来铸成铜碑,立在其陵墓上。陵墓上立的碑早已散佚。幸而15世纪时,在今天土耳其的安卡拉(Ankara),昔日罗马帝国小亚细亚行省,发现了一块石碑,上面有《功勋碑》拉丁原文和古希腊文的翻译,是陵墓所立铜碑的副本之一,19、20世纪德国学者校订了碑文文本。关于印度,碑中有这样一则记录:
印度常遣派使节于我,此前罗马无论何人为首皆所未见也。
印度曾派使节来朝,这是令至尊自豪的一件事,因为从这么遥远的地方派来使节,是前所未有的。
有这个历史事件作为大背景,下面就让我们先对当时贺拉修之外其他作家笔下的印度究竟是个什么地方,作一番具体的考察。
意大利罗马和平祭坛博物馆的《功勋碑》复制品
1.同南埃及、埃塞俄比亚混同
公元前1世纪的大部分时期,整个罗马世界对印度的认识比较模糊,经常把印度的地理位置搞错,其中常见的一个错误是将印度的地理位置设想在非洲,与埃及南部及其周边地区(一般称作埃塞俄比亚)的地理位置混同。应该说明的是,所谓埃塞俄比亚不等于今天的埃塞俄比亚,在古希腊罗马人心目中,那是个比埃及更往南、气候更炎热的模糊的地理区域。
公元前后有一位作家希金(C.IuliusHyginus,约公元前64—公元17年),他曾是至尊家奴,后得释放。他将古希腊罗马神话编成一本小册子题为《集异录》(Fabulae),书中每一条都是一个神话。其中第则说犹庇特(Iuppiter或Iovis)在印度建立了一个城市叫忒拜(Thebas)(Fabulae:“IovisinIndiaThebas,Thebaidsnominenutrices,suae”)。这座城并非是同名的希腊的城,而是一座著名的埃及城,曾是埃及新王国的首都。但是依希金的说法,这座城是在印度而不是在埃及,由此可见,当时罗马人或是混淆了上埃及与印度,或是认为印度与上埃及毗邻。
更说明问题的是贺拉修的朋友、大诗人维吉尔(P.VergliusMaro,公元前70—前21年),他的《农事诗》第四首有这样一段话:
etviridemAegyptumnigrafecundatharena,
etdiversaruensseptemdiscurritinora
usquecoloratisamnisdevexusabIndis…
IVff.
黑沙哺育了绿色的埃及,/河[尼罗河]分别流入七个河口,/一路自黧黑的印度而来。
这段诗说明当时人们以为印度在埃及以南或东南,大约在今天的苏丹和埃塞俄比亚一带。
维吉尔更著名的作品史诗《埃涅阿斯记》第八卷(AeneidosVIII)叙述,主角埃涅阿斯的母亲爱神维纳斯为了帮助儿子战胜拉丁土著,请她丈夫、古罗马神话中的火神铁匠伏尔坎,为她儿子锻造了一副铠甲,铠甲上刻了很多未来罗马历史上将发生的事情,其中有这样几句话:
ActiushaeccernensarcumtendebatApollo
desuper:omniseoterroreAegyptusetIndi,
omnisArabs,omnesvertebanttergaSabaei
VIII:-6
阿克襄的阿波罗在上面见此而/张弓:所有埃及人印度人/所有阿剌伯人、示巴人均因恐惧而转身逃窜。
这三行诗记述的是著名的阿克襄海战。公元前31年,在希腊附近海域曾发生过一场至关重要的海战,至尊率罗马军队打败了埃及艳后(Cleopatra)和罗马共和晚期后三霸(triumvirate)中罗马大将安东尼(M.Antonius)所率领的联合舰队。这个地方叫阿克襄(Actium)。据史籍记载,战斗中,阿波罗曾显圣助战,帮至尊一方打败了对手。维吉尔史诗说埃及军队中除了埃及人外还有阿拉伯人和印度人。考虑到前面提到的当时人们对印度地理位置的错误观念,这里提到的印度人很可能指埃及周边国家和部落的人,而不是南亚的印度人。
在古罗马诗歌中,印度常与中国并举,维吉尔《农事诗》(Georgicon)第二首中有这样的话:
velleraqueutfoliisdepectanttenuiaSeres;
autquosOceanopropiorgeritIndialucos,
extremisinusorbis,ubiaeravinceresummum
arborishaudullaeiactupotueresaggitae?
etgensillaquidemsumptisnontardapharetris.
IIff.
丝国人如何自树叶梳下细毛;/或近汪洋的印度,那个地极的角落,/如何培植树林,那里射出的箭矢/几乎穿不透树杪之上的空气?/而其民一旦带上箭筩并不迟缓。
丝国人(Seres)是古罗马对中国人的称呼,是因中国所产的蚕丝而得名的。“丝国人如何自树叶梳下细毛”指的是丝从蚕到丝的加工制造过程。说印度“近汪洋”是因为依据古代地理观,世界上大陆居中,四周是汪洋,这里的汪洋恐怕指的就是我们今天的印度洋,那时候理解为红海。说“那里射出的箭矢几乎穿不透树杪之上的空气”,可能指那边很热,空气密度很大。“而其民一旦带上箭筩并不迟缓”是说那边的居民还是善战的。
和诗中描写的那个时代差不多同时的古希腊地理学家斯特拉波(Strabo,公元前64/63年—约公元24年)介绍古代地理世界的著作《方舆志》(Geographia)中有这样一段话:
人们接受有关印度的介绍须心存宽容,因为此国度极其遥远,我国很少有人曾亲见过它;而少数到访过此处的人也只见过其中某些部分;他们所述中更多则来自道听途说,基本是他们亲眼目睹的,也是随军经行该国时匆匆观察到的。故而他们的讲述彼此不一,虽然他们说起来就仿佛是曾经仔细考察过似的。这些叙述的作者有的是士兵有的是行客,例如其中士兵是亚历山大麾下征服这些地区的军士,然而他们的所述却往往彼此矛盾。他们亲眼得见的东西讲述起来尚且如此各异,他们道听途说的东西又当如何?
这段话很好地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印度了解的状况。
2.印度与贵重物产
尽管当时对印度的确切地理位置和情况有很多看似矛盾的传说,但有一点几乎成为通行成语,就是印度是个出产珍贵物产的地方。
比如稍微早于贺拉修的罗马著名诗人卡图卢(C.ValeriusCatullus,约公元前84—前54?年)《歌集》(Carmina)中第64首有这样的话:
pulvinarverodivaegenialelocatur
sedibusinmedus,Indoquoddentepolitum
tinctategitroseoconchylipurpurafuco.
64,47ff.
有榻置于中间,真正是女神所喜的座位,以印度的象牙装饰,紫贝所得玫瑰色染料所染……
“印度的象牙”(Indo...dente)已成为当时习语,言象牙则必称印度。
另一个例子是哀歌诗人普罗佩耳修(SextusPropertius,公元前50/45—前15年后),他《哀歌集》(Elegiae)中有一首这样说:
hancegononauro,nonIndisflectereconchis,
sedpotuiblandicarminisobsequio.
I8,39
她我不用黄金不用印度珠贝使之回心转意,/而是用奉承诗歌的赠礼。
诗人是说他的诗歌比珍贵的印度珠宝更能打动他的爱人。让我们再看看同时代的维吉尔,《埃涅阿斯记》第十二卷中,有一个长类比(simile/Gleichnis):
Indumsanguineovelutiviolaveritostro
siquisebur,autmixtarubentubililiamultaalbarosa;
XII67f.
如同有人要以血紫色玷污印度牙雕,或白百合杂以玫瑰而发红。
这个类比中包含很多华丽的意象,其中就提到了“印度牙雕”(ebur)。
他更早的作品《农事诗》(I57)中不但提到印度出产象牙制品(Indiamittitebur),还提到印度出产一种珍贵的木材黑硬木(solaIndianigrum/fertebenum)。在同一卷中,诗人为了称赞祖国,说意大利的物产胜过东方,其中提到印度出产乳香:
sednequeMedorum,silvaeditissima,terra,
necpulcherGangesatqueauroturbidusHermus
laudibusItaliaecertent,nonBactranequeIndi
totaqueturiferisPanchaiapinguisharenis.
IIff.
然而无论玛代人最富有森林的土地,/还是美丽的恒河,或因含金而湍急的赫耳墨河,/都不能与对意大利的赞美相争,大夏或印度/以及有多产乳香的沃土的全部旁遮该亚岛也不行。
这里提到的“玛代”(Medorum)在古罗马诗人那里经常与波斯、帕提亚(安息)混称。“赫耳墨河”是小亚细亚的一条河。大夏(Bactra)是今天的阿富汗,中国的《史记》和《汉书》称这个地方为大夏。旁遮该亚岛(Panchaia)则是个传说中的岛屿,在印度附近。
3.作为地缘概念
至尊在他的《功勋碑》中提到自己受到印度使节的拜访,万国来朝的景象。至尊是罗马帝国第一位皇帝(imperator),罗马作为一个地跨欧亚非三大陆的多民族帝国,对印度以及其他周边文明和国家地区是有地缘战略概念的,这不仅反映在至尊的自述中,也表现在诗人们的诗作里。维吉尔《农事诗》的第二卷中这样说:
ette,maxumeCaesar,
quinuncextremisAsiaeiamvictorinoris
inbellemavertisRomanisarcibusIndum.
II
还有你,大凯撒,/作为得胜者如今在亚细亚地极正/驱退不善战的印度人远离罗马戍楼。
古罗马两大诗人维吉尔和贺拉修都负有一个宣传国家意识形态的职责,所以印度和其他外国成为罗马地缘战略的一部分,是一点也不令人吃惊的。
维吉尔史诗《埃涅阿斯记》第六卷。主人公埃涅阿斯为接受关于未来的预言,被带到阴间走了一趟。向他展示罗马未来的,是他亡父的幽灵,而对罗马未来的展示,又特别集中在诗人所生活的至尊时代,于是有了下面这几行诗:
hicvir,hicest,tibiquempromittisaepiusaudis,
AugustusCaesar,Divigenus,aureacondet
saeculaquirursusLatioregnataperarva
Saturnoquondam,superetGaramantasetIndos
proferetimperium;
VI-95
这个人,你常听说向你预言的,/至尊凯撒,神族,将/建立黄金时代,在把从前撒屯统治的土地/带回给拉丁国,将皇权加于加拉曼人[北非国家]和印度人。
古罗马诗人贺拉修,是与维吉尔并列的大诗人。
贺拉修诗中的印度
1.地缘概念
贺拉修与至尊和维吉尔、普罗佩耳修都是同代人,而且与前二人关系密切,在思想和诗歌方面有深入的交流。所以他的同代诗人作品中出现的印度形象,在他这里也都存在。首先,我们在贺拉修诗歌里也能看到印度作为一个地缘战略概念。在至尊委托他为竞技赛会(Ludisaeculares)所作的《世纪竞技凯歌》(Carmensaeculare,公元前17年)中,有这样的诗句:
iammariterraquemanuspotentes
MedusAlbanasquetimetsecures,
iamScythaeresponsapetuntsuperbi
nuper,etIndi.
53-56
如今海上陆上我们强大的手/玛代惧怕,惧怕阿尔巴[罗马别称]的战斧,/如今塞种[中亚民族]和不久前还倨傲的/印度人求应答。
“印度人求应答”很有可能与至尊自叙里提到的印度人来朝是一回事。
贺拉修最重要的一部作品《赞歌集》(Carmina)共四卷包含一百零三首诗,四卷中前三卷发表于公元前23年左右,第四卷发表于前11年。其中第一卷第12首很著名。诗以诗人的自问开始,问应该在神、英雄和人三大主题之间选择哪个作为他诗的主题:
Quemvirumautheroalyravelacri
tibiasumiscelebrare,Clio?
quemdeum?......
何人抑何英雄你擅以竖琴
或尖锐的芦笛多赞,革利欧?
何位神明?……
随后诗分别罗列了应该赞颂的神明、神话传说中的英雄以及罗马历史上的许多英杰。然而诗的重点并非是这些,而是要过渡到至尊(49-60):
gentishumanaepateratquecustos,
orteSaturno,tibicuramagni
Caesarisfatisdata:tusecundo
Caesareregnes.
illeseuParthosLatioimminentis
egeritiustodomitostriumpho,
sivesubiectosorientisorae
SerasetIndos,
teminorlatumregetaequusorbem:
tugravicurruquatiesOlympum,
tuparumcastisinimicamittes
fulminalucis.
人类之父和看护者啊、萨屯
所生!命运托付了你对伟大
凯撒的关照:惟愿你以凯撒
为辅次统御。
他或将驱赶威胁拉丁国、为
正义的凯旋所降的帕提人,
或旭日之边下面的丝国人
和身毒国人;
次于你,他将均秉广袤全地;
你将以重车震撼奥林波山,
你将朝不够洁净的圣林掷
敌对的霹雳。
“人类之父和看护者啊、萨屯所生!”是罗马神话中最高的神犹庇特(Iuppiter),凯撒这里是作为罗马皇帝的称号指屋大维而不是指其养父、被刺杀的犹流·凯撒。诗最后说愿犹庇特把至尊作为最高的统帅来统治世界,不仅要征服罗马的宿敌安息国人(帕提人),而且要一直往东征服“旭日之边下面的丝国人和身毒国人”,“丝国”和“身毒”是对中国和印度的称呼,作为罗马将来征服的对象。
《赞歌集》第四卷发表于前三卷问世十年之后,其中诗人所表达的地缘战略思想仍然没有改变。其第十四首诗对至尊说:
teCantabernonantedomabilis
MedusqueetIndus,teprofugusScythes
miratur,otutelapraesens
ItaliaedominaequeRomae.
IV14,42
你,此前未驯服的坎塔贝人[在西班牙]、
玛代人和印度人,你,流窜的
塞族人惊异,哦意大利
和女主罗马的亲在护卫。
2.海外奇货与东方财富
罗马诗人关于印度财富的话题,也常见于贺拉修作品中,其《书札集》(Epistulae)第一卷(发表于公元前21年)中有诗句说:
impigerextremoscurrismercatoradIndos,
permarepauperiemfugiens,persaxa,perignis.
I1,45f.
作不知疲倦的商人你将奔向印度,
越海、越岩、越火以逃离贫穷。
集中另一首说:
quidcensesmuneraterrae,
quidmarisextremosArabasditantisetIndos,
I6,5-6
你如何估价土地的出产,
如何致阿剌伯与印度人富有的海之出产,
《赞歌集》中当然也不乏其例:
Intactisopulentior
ThesaurisArabumetdivitisIndiae
Caementislicetoccupes
Terrenumomnetuisetmarepublicum;
III24,2
比未触探的阿剌伯
宝藏和印度的财富更加辉煌,
随便你用你的石料
覆盖全部陆地和公有的海洋;
诗中是说罗马人当时如何奢华,建造的房屋比享有奢侈豪华名声的阿剌伯和印度都华丽。在这里,印度就是奢侈、富有的代名词。
贺拉修《赞歌集》,年,巴黎,二卷本,包含幅木刻
3.从地理与名物的角度
以上举出的例子都明确提到了印度,然而我们在贺拉修诗中还看到一些名物与地理词语,虽然并未明说与印度有关,然而仔细考察起来,却是与之密切相联的,而且可以佐证我们前面列举的诗人诗中对印度更为明确的表现。《赞歌集》第一卷22首是集中最脍炙人口的诗篇之一,诗中说诗人“全真于生活远罪孽而纯洁”,故而无论走到哪里都无须武器自卫,这里是头二章:
Integervitaescelerisquepurus
nonegetMaurisiaculisnequearcu
necvenenatisgravidasagittis,
Fusce,pharetra,
siveperSartisiteraestuosas
sivefacturusperinhospitalem
Caucasamvelquaelocafabulosus
lambitHydaspes.
全真于生活远罪孽而纯洁,
他便无需毛利的弓与标枪,
也不要箭囊因荷浸毒的箭
而沉重,伏苏,
不管他将在叙提的酷暑中
旅行抑或穿过没有客舍的
高加索或多传说的吠陁河
冲刷的地方。
诗中提到的“毛利”(Mauri)并非是新西兰的“毛利”(Maori),而是非洲靠近大西洋处毛利坦尼亚的那个毛利民族,中文过去根据英文Moors译作“摩尔人”,这是因为中文起初翻译外国名物地理时一方面主要依赖英文,另一方面不知名词背景所造成的一名多译现象之一。诗人说自己因为生活全真不受玷污,故而赤手空拳去天南地北都不怕。贺拉修诗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他几乎从不用抽象概念,说武器必须要具体到某一部落或人民所操具体哪种兵器,说远方必须要罗列具体的地点,什么山什么河等等。所以在这里,说天南地北,地北就用高加索来表现,天南就用吠陁河来表现。高加索大家都知道,但是吠陁河究竟在哪里呢?
吠陁河(Hydaspes)拉丁文本希腊文?Υδασπε,梵文作Vitastā或Vetastā,是印度河一个支流,流经今巴基斯坦及印度旁遮普,《梨俱吠陀》(RigvedaV,19)把它列作可使人超生之大川之一,但是未见于传世的汉译佛教典籍。说这个地方“多传说”(fabulosus)是一个泛指,并不是专指吠陁河多传说,而是指印度乃至南亚地区多传说。西洋古时盛行印度风物人情传说,尤言其地多奇兽,例如普利尼(C.PliniusSecundus,公元23—79年)《博物志》(Naturalishistoria)VIII31处,说印度盛产许多神奇的东西,其中最神奇的之一是一种独角兽,身体像马,头是鹿、脚是大象、尾巴是猪的样子,咆哮起来声音很沉重,一只黑色角从前额长出来,很难被抓到。这就与前面总结的古罗马人对印度的认识中的两条联系起来了,一是希腊和罗马人对印度的了解很大程度上仰仗亚历山大远征东方所获得的情报,另一方面就是情报常常很模糊,事实与传说混在一起,令人难以分辨哪些是事实哪些是神话传说。
再看《赞歌集》第二卷第七首。贺拉修曾留学雅典。虽然当时罗马早已在武力上完全征服了希腊,但是文化上还是要以希腊人为师,所以去希腊留学是当时的时尚。就在他留学期间,公元前44年,犹流·凯撒在罗马被刺杀,刺杀他的阴谋集团首领是布鲁图(Brutus),布鲁图本以为杀了凯撒之后罗马人民会支持他,然而凯撒被刺,却反而获得民众同情。局势对阴谋集团十分不利,于是布鲁图党人就逃到希腊。正在那里留学的贺拉修与他结识,年轻的贺拉修同情共和派,随即加入了布鲁图阵营,被授予很高的军职(tribunusmilitum),翻译为参军。然而两年后,公元前42年,屋大维率罗马军队在马其顿的腓力比(Philippi)大败布鲁图的共和军,布鲁图兵败自杀,诗人在战乱中弃甲奔逃。直到后来至尊大赦天下,诗人才回到罗马,从此不问政治,开始写诗。十多年之后,当年共同效力于布鲁图的一位老友庞培·法罗(PompeiusVarus)自海外归来时,诗人写了一首诗表达重逢之喜,诗的上二章是这样说的:
Osaepemecumtempusinultimum
deducteBrutomilitiaeduce,
quisteredonavitQuiritem
dispatriisItaloquecaelo,
Pompei,meorumprimesodalium,
cumquomorantemsaepediemmero
fregi,coronatusnitentis
malobathroSyriocapillos?
II7,1-8
哦几度共我在布鲁图统帅
的军中身陷绝境的人儿啊,
谁交还你这居林人给
神祇、父国和意大利天空?
庞培,我众多伙伴中的首位,
同谁我几度以酒消磨永日,
搽叙利亚多摩罗跋香
而光亮的发上戴着花环?
居林人是罗马人的别称,首章表达诗人的惊喜,二章回顾昔日的快乐,说那时曾一同把酒为欢。古希腊罗马人有在节日或欢庆宴饮场合佩戴花冠树枝的习俗,常见的有玫瑰花、月桂枝、桃金娘枝等等,可是这里说的“搽叙利亚多摩罗跋香”中的“多摩罗跋香”是什么东西呢?
原文malobathron为希腊文malobaqron或malabaqron转写,希腊文本梵文tamālapattra,义为多摩罗叶。普利尼《博物志》XII59说:“叙利亚亦产多摩罗跋树,其叶卷曲,色如枯叶,可榨油,用为香膏,埃及出产愈盛。然产自印度者更佳;据说其地皆生于沼泽,如小扁豆,气味过于藏红花,色黑且糙,味略咸。”
罗马人以叙利亚为东方,一直有东方富庶多财宝的成见,是罗马人喜爱的奢侈品的来源地,所以诗人说多摩罗跋香是叙利亚的。普利尼也说叙利亚产多摩罗跋香树,不过又补充说印度产的更佳。那么诗中的多摩罗跋香究竟是叙利亚产的还是印度产的呢?首先让我们看看多摩罗跋究竟是什么东西。
多摩罗跋香也见于中国中古文献,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卷四《见宝塔品第十一》说:“四面皆出多摩罗跋、栴檀之香,充遍世界。”所以这里多摩罗跋的译名用的是《妙法莲花经》中的译名。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七《大方等大集经》第四卷说“多摩罗跋香,此云藿叶香”;法云《翻译名义集》(卷八)三十四《众香篇》“多阿摩罗跋陀罗”:“多,此云性;阿摩罗,此云无垢;跋陀罗,此云贤。或云藿叶香,或云赤铜叶。”两处说法已不尽相同。
那么多摩罗跋树究竟是种什么植物呢?仅依汉文佛教文献和类书恐怕未可确说。西方词典如Liddell/Scott/Jones所编《希英字典》(AGreek-EnglishLexicon,简称LSJ)或《牛津拉英字典》(OxfordLatinDictionary,简称OLD)等皆以为malobaqron拉丁学名为cinnamomumtamala或albiflorum。Monier-Williams《梵英字典》(Sanskrit-EnglishDictionary)辨tamālapattra所指有二:一为xanthochymuspictorius;一为lauruscassia。LSJ/OLD之cinnamomumtamala或albiflorum中文学名柴桂,树皮与树叶皆可制香,亦可入药,本产于印度、尼泊尔及中国云南等地;Monier-Williams之xanthochymus为金丝桃科藤黄属植物,生于印度、东南亚,称pictorius者,是因为可用为颜料,其果皮亦可作香料;而lauruscassia即肉桂,欧罗巴古时常见,无须特地从东方进口,当非用此梵文代词所指。综观诸解,柴桂或藤黄属可制香料,且系异域特产,应该最符合诗意。
慧琳等以为藿香树(非中药之草本藿香agastacherugosa),据称学名为cinnamomumnitidum,与柴桂同属樟科,然非同种,与LSJ等说法接近,然而恐系以中国物种中之相近者附会。贺拉修诗歌德文版注释家AdolfKie?ling更别生枝节,说印度人将其与teja-patram混同;而teja-patram是喜马拉雅银杉,银杉非香木,应非此处所指,Kie?ling之说恐不确;另外一个德国注释家RichardHeinze揣测或是Patschuli,广藿香,似乎又与中国的旧说比较接近。柴桂、藿香树、广藿香、藤黄诸说纷挐,很难确定为其中一种。但是无论如何,这种植物应该产于南亚地区,叙利亚只是这种香料的贸易中转站,而不是其产地。这个细节暗合前面列举的罗马人认为印度出产珍贵材料的通识。
4.印欧语诗法:先行法(Priamel)
最后我要以一个诗学上印欧语共通的诗法先行法来结束今天的讲座。
《赞歌集》第一卷第一首是给诗人的恩主、至尊的好友梅克纳(C.CilniusMaecenas,公元前68—前8年)的献诗,在开头称呼了梅克纳之后,诗人罗列了时人热衷的各种活动,包括体育竞赛、从政、囤积居奇、自耕农对自己土地的热爱、行商从事海上贸易、喜欢享乐的人饮酒作乐、军旅生涯、狩猎等等:
suntquoscurriculopulveremOlympicum
collegisseiuvat,metaquefervidis
evitatarotispalmaquenobilisterrarumdominosevehitaddeos;
hunc,simobiliumturbaQuiritium
certattergeministollerehonoribus;
illum,sipropriocondidithorreo
quidquiddeLibycisverriturareis;
gaudentempatriosfinderesarculo
agrosAttaliciscondicionibus
numquamdimoveas,uttrabeCypria
Myrtoumpavidunautasecetmare;
luctantemIcariisfluctibusAfricummercatormetuensotiumetoppidi
laudatrurasui,moxreficitrates
quassas,indocilispauperiempati;
estquinecveterispoculaMassici
necpartemsolidodemeredediespernit,nuncviridimembrasubarbuto
stratus,nuncadaquarelene
caputsacrae;
multocastraiuvantetlituotubae
permixtussonitusbellaquematribus
detestata;manetsubIovefrigidovenatorteneraeconiugisimmemor,
seuvisaestcatuliscervafidelibus
seurupitteretesMarsusaperplagas.
有人热衷赛车扬起奥林波的
尘埃,他滚烫的车轮所规避的
场柱和所获荣耀的棕榈枝载
他们直至众神做万邦的主宰;
这人乐意为居勒善变的群氓
竞相以三通共生的尊荣推举;
那人则欢喜把利比亚的场上
扫起的麦谷囤于自己的廒仓;
陶然于以铫锄耕耘祖田的人,
有亚他洛条款你也赶他不走,
使他做胆怯的水手乘居比路
的木舟割破墨耳托湾的沧海;
只因怕与伊卡罗波涛搏击的
阿非利风,商贾才称赞赋闲和
镇郊的田野:可旋即他又重整
损毁的浮槎,学不来忍受贫穷;
有人既不推辞马西古陈酿的
杯盏也不拒绝自整日中撷取
片刻,时而在绿藤地莓下舒展
四体,时而访圣水涓涓的源头;
多有人喜好营盘、混合弯号的
号角鸣响和母亲们所厌恶的
战争;凛冽的老天爷下面猎人
在伏守,不复思念娇嫩的妻室,
或因忠诚的犬崽发见了鹿儿,
或因冒西彘挣脱密结的拦网。
诗人在罗列了这些之后,说我自己的兴趣与追求和他们都不同,我的志向是诗歌:
Medoctarumhederaepraemiafrontium
Dismiscentsuperis,megelidumnemus
NympharumquelevescumSatyrischori
secernuntpopulo,sinequetibias
EuterpecohibetnecPolyhymnia
Lesboumrefugittenderebarbiton.
quodsimelyricisvatibusinseres,
sublimiferiamsideravertice.
我,有学的额上常青藤作奖赏
让我混迹天神,我,清凉的圣林
和姹女与萨瑅的轻快团舞将
我分离于民众,倘若优特佩不
禁奏芦笛、波利许美尼娅也不
反对张紧累士波岛的多弦琴。
你若将我纳入弄竖琴的巫史,
我高扬的颅顶就能触及繁星。
这种先枚举种种事情,再全盘否定,另抒己志的诗法,德国学者称之为Priamel,德文是从拉丁文Praeambulum(先行)而来,原本专指15至16世纪德语成语箴言诗,后来借指古典诗歌中常用的这种诗法。然而这其实是印欧语共同的一种诗法,可以至少上溯到梵语诗歌,印欧语现存最早的文本、形成于约公元前—年间的《梨俱吠陀》(Rigveda)中有这样的诗句:
ātmāpitustanūrvāsaojodāabhya?janam
turīyamidrohitasyapākasthāmānambhojamdātāramabravam
食为命,衣是身,膏强力。
第四吾则称赠人赤骝者好客巴迦湿怛门。
《梨俱吠陀》VIII3,24《因陀罗颂》
先道出通行的看法,最后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在同样属于印欧语系的古希腊诗歌中,女诗人萨福(Sappho,公元前约—前约年)有一首著名的残篇:
或有人说马队或有人说步兵
或有人说舰队是黑土地上
最美之物,我却说人所
爱的那个才是;
萨福残篇16,1-4
萨福对贺拉修竖琴诗创作影响很大,所以很可能是直接受萨福的影响在这首序诗中采用了先行诗法。这种诗法至少直到文艺复兴时期还常见于西方诗歌,比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91首:
Somegloryintheirbirth,someintheirskill,
Someintheirwealth,someintheirbodiesforce,
Someintheirgarmentsthoughnew-fangledill:
SomeintheirHawkesandHounds,someintheirHorse
Andeueryhumorhathhisadiunctpleasure,
Whereinitfindesioyabouetherest,
Buttheseparticularsarenotmymeasure,
AlltheseIbetterinonegeneralbest.
Thyloveisbetterthanhighbirthtome.
Richerthanwealth,prouderthangarments’cost,
Ofmoredelightthanhawksorhorsesbe;
Andhavingthee,ofallmensprideIboast:
有人以出身荣耀,有人以其技能,
有人以财富,而有的人以其体力,
有人以衣着,虽然新裁却不合适:
有人以其鹰犬,有人则以其马匹
每种脾性都有与之相宜的乐趣,
在其中找得到胜于其他的欢乐,
然而这些个个皆不合我的尺度,
所有这些里我更于一总为最擅。
你的爱于我比高贵的出身更善,
比财富更富有,比衣价要更倨傲,
比鹰隼或骏马更给人无穷乐趣;
有你,才是我要夸的男人自豪;
***
综上所述,我们对贺拉修诗中的印度这一题目的简略考察说明,无论在显性——地缘概念,财富与奢侈品——还是隐形——名物与诗法——层次,印度在其诗歌中具有相当的存在感。中国学者过去做比较诗学和比较文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中西比较上,也许是时候我们把目光放远到中国的周边,看看东方其他文明和地区的诗歌与西方诗歌是如何发生联系的。
讲演(.1.19)
贺拉修与印度
刘皓明美国瓦沙大学教授
本文系复旦大学鹿鸣书汇之三十六“印度学与印度研究”系列讲座之十九讲稿。整理/胡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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